1932年,民国政府曾规定6月6日为教师节,解放后废除了6月6日的教师节,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教师节。
1983年12月,由教育部何东昌部长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央宣传部。
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1992年,《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出台,提出:进一步明确特级教师条件,增加评选数量,提高特级教师津贴,加强特级教师宣传,扩大特级教师的知名度,充分发挥特级教师作用的具体措施。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44条提出"在住房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实行优待教师的政策"。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9月14日,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出《关于进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规划和可行性研究的通知》,启动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
1997年,9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尊师重教,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11月20日,李岚清视察清华大学教师筒子楼改造工作,全国高校筒子楼改造工程进入高速进行阶段。 1997年,全国城镇教职工住房建设投资542亿元。竣工建筑面积8012万平方米,建成住房105万套。截至1997年底,全国普通高校和城镇中小学教职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已达到8.45平方米。
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其中第五十条规定:国家保护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改善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2000年2月1日,江泽民同志发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2012年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紧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争当教书育人模范”这一主题,秉持“体现党的关怀、展示建设成就、弘扬高尚师德、营造良好氛围”的理念,推出一批以张丽莉为代表的重大宣传典型。
2017年教师节主题是“迎接党的十九大,做好学生引路人”。
开化县委赴马金中学进行教师节慰问
9月8日,在第33个教师节来临之际,长兴县洪桥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主题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做好学生引路人”的教师节系列活动。卡片表心意。同学们在精心制作的卡片上写上对祖国、对党的真诚祝福
“不求神似,但求有心,老师变身卡通萌物!今年的教师节,又有趣又走心。”一杯暖暖的奶茶,一幅生动的漫画,一个甜蜜的祝福,9月7日,长兴县李家巷小学以别样的方式庆祝老师们的节日。
· 塘栖中学举行教师节表彰大会
· 浙信校庆祝第三十三个教师节,尊师重教氛围浓厚
· 南湖区东栅中心小学教师节举行向退休教师献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