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的统一部署,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全省贯彻落实《纲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社会防御火灾能力有效提升,全省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一)2011年:谋划部署,实现“一年开好局” 重点是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对《纲要》工作认识,明确贯彻落实《纲要》目标、任务、要求;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新闻媒体联动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问责机制;制定五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分年度、类别,量化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宣传评估标准,开展《纲要》试点建设,打牢落实《纲要》的思想基础、制度基础、业务基础和物质基础,实现“一年开好局”的目标。
(二)2012-2014年:全力攻坚,实现“三年大发展”
按照《纲要》年度落实推进表,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批重点、难点项目,开展课题攻关,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各地贯彻落实《纲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三年攻坚,《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走在中部前列,全民消防素质明显提高,实现“三年大发展”的目标。
(三)2015年:巩固提升,实现“五年大跨越”
认真总结、科学评估前四年落实《纲要》工作,准确掌握工作进度,落实奖惩,并根据形势任务需要,更新思路、调整目标,进一步加大《纲要》落实力度,推动新一轮攻坚和达标创优活动,确保《纲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五年大跨越”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家庭、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经常查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以家庭为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填写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表》,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观看一部消防教育影视片,参观一次消防站,组织一次观摩或参与灭火演练、逃生自救演习;2015年,80%以上的家庭达到“三懂三会一能”(即懂家庭火灾危害性、懂家庭火灾预防基本知识、懂家庭常见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能扑救初起火灾)。
2、2015年,100%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计划或方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重要防火时期、“119消防日”活动期间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2015年,100%的社区成立志愿消防组织,发动社区老年协会、物业管理公司职工、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员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社区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上门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遇险情时帮助疏散逃生。从2011年起,按照每年20%的进度,为每栋住宅指定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绘制、张贴住宅楼疏散逃生示意图,开展楼内消防巡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门常闭、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标识完好。
3、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协助消防安全部门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公益性消防宣传牌(栏)、橱窗等,并适时更新宣传内容;每个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户外公益广告牌不少于2处,每个门栋醒目位置设有消防安全提示牌。2015年,100%的社区、住宅小区设置公益性消防宣传牌(栏)、橱窗等;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重大节假日和夏季、冬季等火灾多发季节,利用社区有线广播或闭路电视等播放消防知识,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
4、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应引导城镇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其他农村家庭应储备灭火用水、沙土,配备简易灭火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在部分城市推行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利用科技手段减少火灾危害。
5、2015年,100%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评定内容。
(二)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重视消防安全教育,学校要落实相关学科课程中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有条件的应从规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安全教育教科书,开设地方课程,进行规范教育,并积极开发和整合资源,利用动漫片和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取得良好教育效果。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安全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在开学第一周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全面启动“消防安全从学生抓起”战略,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保证学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中小学生要达到“二知一会”的要求(即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如何报火警,会逃生自救);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要掌握预防火灾的基本知识和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2、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认真开展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把消防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逃生演练教育工作全过程。在“全省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重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模拟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逃生避险的技能。
3、积极开展校园消防主题活动,在中小学积极创办“少年消防警校”,开展争做“消防小卫士”和“消防宣传平安大使”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中小学要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制定家庭火灾疏散预案的家庭作业,主要内容包括制作一张家庭每个房间的逃生路线图,确定疏散程序、方法、要求等,并进行演练。要求学生每学年填写一张“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以便督促家庭成员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器材,落实家庭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不应少于4小时。
4、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应每月播、刊、发消防安全内容不少于一次;2015年,100%城区学校、60%农村学校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室,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宣传资料,并组织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场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要定期开展参观消防队活动。
5、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演习;利用校园闭路电视、有线广播、多媒体、校园互联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局域网或互联网的在其主页上设置消防专栏。
(三)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按照每年20%的进度,到2015年,全省所有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并将其纳入消防平安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基层乡镇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在每个村(组)设置2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
2、各乡镇指导所辖村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建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教育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引导村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行动;教育村民掌握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的方法。
3、农忙时节、火灾多发季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乡镇、村庄应在人员聚集场所、山火频发区域和村组的醒目位置刷写永久性消防安全标语口号、利用村组有线广播或闭路电视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乡镇每年开展以消防宣传为主题的大型活动不少于一次。
4、2015年,100%的村庄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省重点乡镇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定期向村民开放,室内有消防宣传教育资料(如火灾案例、消防知识挂图、展板、光碟等)及声像播放等设备,配备常见逃生自救工具及使用说明供参观者学习、体验,并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督促乡镇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乡镇、村应设专兼职消防宣传员,鼓励农村基干民兵、村镇干部和村民加入义务消防队、消防志愿者队伍,与弱势群体人员结成帮扶对子,专兼职消防宣传员轮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巡查,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查找隐患,遇险时协助逃生自救。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公共娱乐场所、餐饮住宿场所、商市场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规定开展“两规定三提示”消防宣传工作。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大型活动现场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或主持人提示等形式向顾客告知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并到消防教育场馆参观体验。人员密集场所在交接班前,应对员工应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疏散逃生技能掌握情况进行宣讲,保证所属人员的行为符合岗位消防安全要求,确保人人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3、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大型活动现场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或主持人提示等形式向顾客告知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4、交通运输部门应督导公共交通工具的候车(机、船)场所、站台等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电子显示屏、车(机、船)载视频和广播系统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五)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健全机关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纳入本级行政学院党政干部培训班的必训内容。2015年,全省100%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自救演习或参观一次消防站,2015年,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达到“三会三能一熟悉”的基本要求(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能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能发现一般火灾隐患、能扑灭初起火灾,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找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4、2015年,100%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消防宣传阵地,配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料,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等应经常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有局域网的单位在主页上应设立有消防宣传专栏。
四、职责分工 各地要将实施《纲要》纳入消防安全联席会、防火安全委员会议事日程。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纳入重要宣传内容;大力宣传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公安部门要根据消防安全形势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策划组织“119消防日”、“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社会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消防站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社区民警要指导督促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教育部门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进行督导考核;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学校教职员工在职培训内容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消防专业或者设置消防课程;鼓励师范类院校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发动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对城乡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四)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消防安全部门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社区、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村)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社区、乡村利用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养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五)文化部门要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找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大力推动消防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融入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
(六)卫生部门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会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病人)疏散逃生和火灾应急救护技能。
(七)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报道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知识,及时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鼓励相关媒体安排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在消防工作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集中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扶持消防广播、电视节目以及消防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播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地公安机关应推动政府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宣传形势,完善消防宣传措施,策划消防宣传活动,解决消防宣传经费,签订政府、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书。
(二)建立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各级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安监部门以及涉及到此项工作的其它部门和团体,应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统一部署工作开展,确保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三)强化行业系统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行业、各系统要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赋予的工作职责,明确目标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四)培育行业系统试点单位。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示范带动。2012年,每个市、每个行业系统确定不少于10个试点单位,每个县(区)、每个行业系统确定不少于5个,以此为样板进行推广普及。自2013年开始,按照每年达标数不少于30%的比例,到2015年,所有社区、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达到工作目标。
(五)严格工作考核机制。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评范围。探索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效益评价体系,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
(六)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配备消防宣传车、制作消防宣传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志愿活动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纲要》顺利实施。有关部门、单位和团体应根据本《纲要》明确职责任务,安排落实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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