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召开了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视频会议,刘希平厅长作了重要讲话。为深入做好“减负”文件和视频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对“减负”工作的思想认识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切实执行《浙江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一直高度关注。最近,省委书记赵洪祝在省教育厅有关“减负”工作的汇报材料上批示:“这项工作抓得好”,对我厅抓“减负”给予积极肯定和支持。
1.48名“轻负高质”学生监督员以学生代言人的身份,和学校督查组的老师们一起,共同行使全校48个班的“减负”督查重任。
2.编印的《学生督查员记录手册》:及时记载各班每天课外作业内容,以及完成作业所需时间;记录每节课的上课内容,记载教师是否有迟到等违规现象。
3.建立学生督查员管理和考评制度